1、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,按照工会职责、任务,主持好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2、负责审核工会起草的文件、规章制度、工作计划等,并组织实施;
3、主动向学院党委及上级工会汇报工作,提出做好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;
4、联系群众,深入实际,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,加强调查研究,领导工会发挥作为党委、行政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,当好党委和行政的参谋和助手;
5、代表工会参加校内外重要会议;参与协调处理校内外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;教育和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好国家、学校和个人三者的关系。加强工会财、物管理,严格执行工会财务政策,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。
6、根据《工会法》赋予工会的维护、参与、教育、建设四项社会职能,及时向学院党政领导反映教职工的合理意见和要求,协助院党委、院行政切实解决好教职工关注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努力为教职工做好事、办实事、解难事,为学院发展建言献策;
7、加强工会自身建设,做好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,认真组织工会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,不断提高大家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,以适应工会工作发展的需要。落实工会工作人员的分工,强调团结协作。增强工会干部的服务意识,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。
8、积极助推学院民主管理和校务公开;负责组织好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,指导二级工会组织工作的开展,发挥好教代会主渠道作用;
9、组织做好全院专兼职工会干部及“双代会”代表团长、各专门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工作;指导各单位(部门)工会组织做好“双代会”代表的培训工作。
10、强力推进闭会期间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常态化,促其工作落到实处,发挥它应有的实效。
11、指导做好女职工委员会、计划生育宣传和日常管理工作。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日常事务管理和各项服务工作。做好老干部党支部的各项工作。
12、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2017年5月